
刚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迎来重大利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个体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会议确定:
一、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四、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五、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恭喜!个体户也免征社保费
2月起就能享受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全国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2月到6月,单位缴费都能免征。
更重磅的是,今年起
这些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免交增值税!
今年开始,这些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月超过了10万元或者季度超过了30万元,也免征增值税!
相关的政策内容,众智君已经帮大家提炼出来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举两个例子,帮大家进一步了解政策。
案例一:
我酒店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季度销售额20.6万元。
(1)享受季度未超30万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元
(2)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0.6万元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案例二:
我酒店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额206万元。
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 206万元
提醒: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相关列次,填报免税销售额,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正确的免税代码,填写相关列次。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